【集萃網觀察】(一)催化劑的基本條件
1.在工作液中要有高度的穩(wěn)定性。在數小時內,催化劑與樹脂不發(fā)生化學反應,工作液的pH值不明顯下降,不致使樹脂過早聚合或使羥甲基基團發(fā)生水解現象。
2.在焙固時能使樹脂在纖維中完成交聯或縮聚反應。同時,在焙固條件稍有變化時,不會嚴重影響樹脂整理織物的性能。焙固后不會產生臭味或有色物質。
3.應與柔軟劑、熒光增白劑及硬挺劑等常用的助劑(添加劑)有共容性。
(二)催化劑選用的原則
1.活度高的樹脂要選用活度低的催化劑,活度低的樹脂要選用活度高的催化劑。
2.選用快速焙固工藝的要采用高效催化劑。
3.不同的纖維種類應采用不同的催化劑。
4.銨鹽及鋅鹽對織物色澤和多數熒光增白劑均有不良影響,選用對應注意。
5.不同的催化劑對織物的彈性亦有不同的影響,應予注意。
轉自:印染在線